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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

定居唐朝

马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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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现代青年穿越初唐,扎根大唐,努力求存的故事公元622年,大唐武德五年,唐高祖李渊在位,未来威震四方的大唐刚刚建立,风雨飘摇薛朗,一个现代青年穿越到此时的唐朝,生存是个大问题!从孤身一人到安居乐业,这是一个男人的励志史

来源:网易云鼎   主角: 马三宝锁那   时间:2022-04-14 14:15:24

小说介绍

马三宝锁那《定居唐朝》讲的是这是一个现代青年穿越初唐,扎根大唐,努力求存的故事公元622年,大唐武德五年,唐高祖李渊在位,未来威震四方的大唐刚刚建立,风雨飘摇薛朗,一个现代青年穿越到此时的唐朝,生存是个大问题!从孤身一人到安居乐业,这是一个男人的励志史

精彩节选


空旷的原野,明明已过了严冬,进入春季,风还是吹得人从骨头里一阵冷,除了马蹄的哒哒声,骑马的人都不大愿意说话,马骑得也不快,多是在慢慢溜达。

“汪汪汪!汪汪汪!”

空寂的旷野,突然响起一阵犬吠声,惊得马上的众人一愣,倒也不是害怕,而是这狗叫来的突然——这附近根本没什么村庄。更何况自从开始打仗,百姓能饱腹者无几,要是有什么野狗,早就被打了填五脏庙去了,哪里还能留到现在。

行在前头的人勒住马,扭头望向中间一个全身包括头脸都包裹得严实的人,那人举起手掌比了一下,让他去看看。

还未等他驱马去看,众人只看见两个青灰色的点快速接近,待停住,却是两只背部为青黑色,腹部毛色比背部稍浅一些,耳朵尖尖立起似狗又似狼的动物,背上还系着不知是什么布料制作的褡裢,褡裢里鼓鼓的,都装着东西,警惕的停在距离众人约有五六米的地方,冲着众人吠叫。

“结阵!”

马上的骑士们,迅速的结起阵型,被阵型保护在中间的人举起手掌:“慢!”

声音竟然是个女子。女子拉下包着头的面巾,露出一张姣好的脸:“这是有人驯养的猎犬。”

众人有些迟疑,下结阵命令的那人道:“将军,属下等看着,虽像有人驯养的,但模样倒像是狼。”

女子微微一笑:“本宫虽也未见过这是何种犬,但也曾驯养过几条猎犬。且不说它们身上带着东西,不是野生的,只看它们的眼神和表情,这两条狗并没有攻击的**,相反,倒像是在叫我等跟着去的意思。”

众人细细观察,狗狗并没有做出攻击性的姿态,眼神也没狼那么慑人,反而很通人性似的,竟然能从狗狗的眼神里看出祈求的意思来。冲着众人“汪汪”叫几声,又往回跑几步,见众人不动,又折回来继续叫,不停的反复。

众人显然是以女子为核心的,虽然觉得女子说的有道理,但为安全计,还是不想贸然轻举妄动。倒是女子执意拨开众人,驱马向狗走去。

狗狗见有人过来,又继续朝北跑,不时回头看看,如若众人停下,又吠叫几声,似乎在喊人跟上。一时间,到让女子心中颇觉得稀奇,不知这看着颇有灵性的狗想带她去看什么。

跟着狗狗跑了将近一里路,远远的,能看到一个蓝色的人形物体躺在地上,身旁还守着两只黑背黄色肚毛,同样耳朵尖尖矗立的狗狗,周围散落着不知是何布料所作的包,三个大包,两个小包,不远处还有一辆不知道是何种钢铁所做的模样古怪、轮子细细的两轮怪车。

“汪汪!”

见有人过来,留守的两只狗狗叫了几声,围着疑似它们主人的人来回跑动,尾巴急切的摇晃着,声音凄厉急促。

“果然是有人驯养的!真是好狗儿!”

女子满脸喜爱的看着两只狗狗,待走近,蓝色的果然是人,身上穿着不知是如何纺织、样式怪异的衣服鞋袜,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狗狗跑到那人身旁,汪汪吠叫起来,不停的围着那人转圈,不时望望女子等人,不时舔一下倒在地上那人的脸。四只狗居然十分有序的,一边两只叼着衣服把人往女子等人的方向拖。

女子这才恍然大悟,抚掌惊叹:“端是好犬,竟然是去找我等来救人,如此灵犬,倒也难得。观此犬姿态,这许是它们的主人,能驯养如此灵犬,本宫倒想认识一番。马三宝,去看看。”

“喏。”

跟在女子身边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越众而出,也不鲁莽冒进,先对狗狗道:“某家并没有恶意,只是看看你们主人的情况,如能施救,必施援手。”

狗狗们也不知有没有听懂,倒是放开叼住的衣服,退开坐好,眼睛盯着被称作马三宝的男子,如果马三宝要对主人不利,肯定以最快的速度出击扑咬。这警惕中带着沉着的姿态,又让女子一阵惊叹,对这几条狗的喜爱更甚。

马三宝也跟着主人游猎过,知道越惊慌迟疑越容易惊到狗,镇定心神,步伐稳稳的走过去查看。把人翻过来,是个青年,闭着眼睛也能看出是个年轻英俊、相貌堂堂的小后生,头发很短,跟剃头不勤的和尚似的,但又没穿僧衣,头顶也没戒痕,细皮嫩肉的,也没长期劳作的迹象,更不像熟练骑射之人,颇为古怪。探了探鼻息,还有气息,连忙上报:

“公主,是个小郎君,还有气息。右手中指、食指有薄茧,其余部位细嫩白皙,不似劳作之人,也不是熟习骑射之人。身上穿的衣服鞋袜,布料、样式从未见过,头发短促,颇为怪异,不知是僧是俗。”

女子淡然扫昏迷的青年一眼:“可有证明身份的东西?”

马三宝摸摸青年的身上,能摸到有口袋,但却没装什么东西,空劳劳的,扫视一圈,目光落在散落的包上,略一查探,回来禀报:“启禀公主,这位小郎君身上的衣服和携带的包袱,属下从未见过此等样式,疑似开口的地方有锁,那锁样式精巧,除非用刀割破衣服和包袱,否则,不好打开。”

女子略一沉吟:“能被灵犬找来救人,也是机缘,身份慢慢探明即可,带回去让医令看看罢。”

“喏。”

“好狗儿,我等这就带你们的主人回去救治,切不可咬人,知道吗?”

狗狗汪了一声,也不动,就看着众人把主人抬上马背,之后,站起身,围着包和两轮怪车吠叫转圈,这个意思众人都看明白了,倒把人逗乐,马三宝嘿嘿笑着:“公主,您看,这狗儿还知道护财持家呢。”

女子也被逗开怀:“既如此,把东西也带上吧。”

马三宝过去拎包,众人七手八脚的搬运,狗狗端坐看着,也不攻击,看众人拾好东西,便跑到驼主人的马三宝的马旁边,跟着走,眼睛时不时的看一看主人,又让众人一阵惊叹,心中对狗的主人,越发的好奇——

不知是什么样的人,有何来历,方能驯养出如此通人性又灵慧的狗儿!


薛朗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头有些晕,嗓子干干的,嘴巴里弥漫着一股苦味。看看头顶,木质结构的房梁,挂着瓦片,屋里有些暗,连个电灯都没有,明显不是医院。

这是被公路附近的居民救了吗?!

不过,现在还有没通电的农村吗?公路附近没听说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啊!?

脑袋晕乎乎的,想抬手揉揉眉心,结果浑身软弱无力,连个手指头都动不了。骑自行车摔跤摔得这么重的,估计除了他也没谁了!好醉!

“有人吗?”

试着喊人,结果发出来的声音跟猫叫似的,声音低微,沙哑难听——好想喝口水润润嗓子。

“汪汪!”

脑袋上方出现四只狗头,最喜欢亲近人的包子,拼命的用舌头舔薛朗的脸,嘴里哼哼唧唧的叫着;豆浆用脑袋拱着薛朗的手求抚摸;馒头依旧是那张苦大仇深的狗脸,默默望着人;唯我油条君依旧那么帅气,不过看它咧嘴吐着舌头哈赤哈赤的样子,圆圆的狗眼睛亮晶晶地,明显能感觉到心情不错的样子。

“乖。”

薛朗勉力夸奖了它们一句,想动手揉揉狗狗们都有心无力。馒头“汪”了一声,其他三只狗狗立即离开薛朗身边,排排坐好。

怎么感觉狗狗们变得更聪明了?!

包子和馒头是狼青,豆浆、油条是德牧,都是智商很高、服从性很好的狗,馒头是四只狗狗的老大,但以前也没这么高的智商,现在感觉更通人性了。不过,看狗狗们的肚子瘪瘪的,这是饿了几顿了?也不知道他昏迷多久了!

还来不及更细致的观察,“咚咚”的脚步声传来,是那种走在木楼板上的脚步声,薛朗按下心里的疑惑,把目光投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穿着麻布衣的少年走进来,约莫十五六岁,个头儿不算高,清秀瘦弱,头上结着发髻,一副古装打扮,手里端着一个木质托盘,托盘上有个陶碗:“郎君醒了?时辰正好,郎君该喝药了。”

口音是河南一带的,但又跟河南口音略有不同。薛朗心中有些不安,打消让少年帮他拿包找手机的打算,试探着问“谢谢,请问这是哪里?是你救了我吗?能帮我打个电话吗?”

少年似乎一下子没听明白薛朗的话,先是有点疑惑,薛朗又耐着性子再慢慢说了一遍,少年才露出恍然之色:“这里是苇泽关,是将军们巡视的时候救的郎君。不过,电话是何物?从未听过。”

电话都不知道……还有将军……苇泽关……苇泽关……不就是娘子关来着?!

薛朗带着敬畏的目光看看少年,又打量房间的情况,难怪连个电灯都没有!以他摔跤的公路的位置,不可能有这么贫穷的村庄,所以……这是穿了?!

“……”

万马奔腾都不足以形容薛朗的心情。如果不是浑身无力,他真会跳起来吼叫两声表达一下被坑爹的心情——

不就是热爱个骑行吗?不就是被晃眼睛摔了一跤吗?摔得起不了身就够醉的了,怎么还穿古代来了!这不科学!

薛朗的心情乱糟糟的。作为一名资深业余历史爱好者,他是知道的,所谓的苇泽关,是在明代以前的称呼,明代以后就改了个名字,就是大名鼎鼎的娘子关。苇泽关……只不知是明代以前的什么朝代!

“郎君,郎君!”

少年的呼唤声把薛朗叫回神,看薛朗满脸茫然,端起陶碗,拿起托盘上的木勺,轻声劝慰:“师父说,郎君疲累过度,伤了元气,需好好休养,来,郎君,先喝药,一切且等身体康复再说。”

说着就盛了一勺子药汁就要喂薛朗——

一勺子黑黑的药汁就在眼前,想起嘴里弥漫的苦味儿,薛朗什么心思想法都没有了!打小薛朗就是宁愿打针也不愿意吃药的孩子,更何况还是中药!

薛朗觉得喝中药的时候,还一勺子一勺子喝的,绝逼是有仇啊!每次看电视出来这种画面,他都会怀疑喂药的其实是想谋杀喝药的,苦死,多么凄惨的死法。

薛朗也忙不得再想什么,他满脸严肃,力求一腔正气:“请等一等,小兄弟!”

少年看看药碗,再看看薛朗的脸,大概是薛朗畏惧的表情太明显,不禁笑起来:“郎君,良药苦口利于病,不喝药郎君的身体岂能康复?”

薛朗默默念了三遍卧槽,力挽狂澜:“只是疲累过度,多躺躺就好了吧?”

小少年不知是不是经验丰富,见多了怕喝药的人,立场很是坚定,不为所动:“郎君伤了元气,此事非同小可,关系郎君今后身体康健,药是必须要喝的,否则,郎君躺十天也不见得能好转呢。”

躺十天跟喝药对比……啊,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个世界的恶意好大!薛朗真是十分纠结,垂死挣扎:“一定要喝?多吃多睡也不行?”

“不行呢,郎君。”

少年看来是个原则性很强的人。薛朗左右衡量,幽怨的看少年一眼,换来少年鼓励的微笑,更加心塞,闭闭眼,破罐子破摔,近乎自暴自弃的低声道:“一口一口喝药的方式,根本不适合我这种真男人!真男人喝药应该一饮而尽才对!可叹我有心无力,只能麻烦小兄弟扶我起来,帮我一把!咱们都是男人,就用男人的方式吧!”

内容很悲壮,可惜语气怎么听都感觉透着心虚。小少年被他逗得满脸笑:“郎君说话真真逗趣。不过,郎君这么大人还害怕喝药,嘻嘻!”

薛朗脸上一热,感觉这个嘻嘻就跟呵呵一样充满恶意,看来形象需要挽救一下,据理力争:“我天生就吃不来苦的,这是天性!为了喝药,我克服了自己的天性,难道不觉得励志吗?”

这明显就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少年忍俊不禁:“那就请郎君努力地把药喝完吧。”

说着,把薛朗扶起来,把陶碗凑到他的嘴边。薛朗苦着个脸,闭上眼,张开口,只想让少年用倒的方式把药汁喂他喝下去。少年脸上带着笑,没如他愿,缓缓的喂他,细心地注意着他喝药的速度,以免呛到他。

黑黑的药汁果然没有辜负薛朗的“期望”,直接把他苦得忍不住伸着舌头呼呼喘气。排排坐的狗狗们,豆浆好好地看着他,目光温和;油条歪着头,好奇的看着薛朗;包子你跟着伸舌头干嘛!这是嘲笑主人吗?馒头……馒头根本没关注苦逼的主人,默默的趴着,闭着眼睛,不知道睡着没。

薛朗好心塞!

啊!宠物们果然变聪明了!虽则欢喜,但还有种蛋蛋的忧伤是肿么回事!不过,感谢黑黑的药汁和狗狗们,薛朗的注意力被拉偏了一会儿,心情倒是好了不少——

薛朗历来是“有问题解决问题,开山辟路,勇往直前”的性格,活到二十五岁,遇到的难题、痛苦比常人都多,创下的事业也比常人大,凭的就是他的坚毅执着,他从来都不是怨天尤人的人。

刚开始是有些接受不了,可既然都穿了,在没有找到回去的办法之前,还是要努力的生存才是,他的人生才刚刚开了个头,还没活够呢。

何况,他也不是真的孤身一人,还有包子它们陪着他呢。薛朗看看四只爱宠,心里分外的亲切和安稳,以后,就只有它们陪着他了,为了大家一起过上好日子,他要振作。

薛朗想通了,人也活泛起来,跟少年主动搭话:“这药真是表里一致的苦,谢谢小兄弟,能给我杯水吗?”

少年满脸笑:“郎君稍待。”

不一会儿拎进来一个水壶外加洗干净的陶杯,给薛朗倒了小半杯水:“郎君刚喝完药,水不能喝太多,润润嗓子就成。不知郎君是哪里人士?口音听着挺怪异!”

这个要怎么说呢……


薛朗清楚的记得,之前他带着他的狗,骑车沿着公路骑行,那天天气很怪,早晨还晴空万里,不见一丝云彩,中午就突然乌云密布,开始下雨。

因为走的是高速修建后几乎弃用的老公路,车流几乎没有,好像是被天边突兀出现的一片刺眼的白光晃花了眼睛,摔了一跤,醒来就是现在的情况。

现在的情况,只有一个可能就是穿越,至于穿越到哪个朝代,哪个地方,薛朗不是专业研究人员,无法凭借穿着打扮之类的东西就能看出来。并且,最紧要的是得给自己弄个来历!

编……编……编!

“我叫薛朗,祖籍据说是建康,从很远很远的、一个叫佛郎机地方过来的。麻烦小兄弟照顾半天,还不知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呢?还有,现在不知是什么年代?国号叫什么?当今皇帝又是何人?”

薛朗问了一长串,少年好奇的看着薛朗:“佛郎机?那是什么地方?从未听过,难怪郎君口音如此怪异。我叫甘草,乃是苇泽关医令刘正春的弟子,如今的圣人乃是李氏,国号唐,年号武德,今年乃是武德五年。”

国号唐,年号武德——

那不就是唐高祖时期!

未来威震四方的大唐,其创建人唐高祖李渊的年号就是武德。那苇泽关这里的守将,按照年代计算,就是那位名垂千古的李三娘子——平阳昭公主。哦,现在人还没挂呢,昭字还不能用,应该称呼这位公主为平阳公主。

作为一位铁杆儿的唐粉,业余历史爱好者薛朗关注最多的就是唐朝,去西安旅游都去了三次。

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薛朗有些开心,又有些茫然。开心的是穿到了初唐,他好歹了解过,总不至于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茫然则是一个现代人,在古代要怎么生存?这是个问题,需要好好考虑。

感觉手掌有个湿热的东西碰了碰,是豆浆在舔他的手,这是在安慰他吧?豆浆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四只狗狗中,就它性格最文静温柔,不像包子那么活泼,也不像馒头那么高冷,性格脾气跟拉布拉多似的,十分温和,小孩子和它玩,弄疼它也不会下嘴。唯一一次发怒,是为了保护薛朗这个主人,只有那一次才像只德牧的样子。

刚才他只是情绪有些低落,豆浆就察觉到了,一如既往的舔手安慰他。果然变聪明了,也更加的敏锐,更通人性了。所以,他怎么可以不振作呢!

“乖!”

薛朗心中温馨,柔声安抚它。

甘草好奇的看着:“郎君的这四只狗狗,十分之聪明,极有灵气。如果不是它们,这样的天气,郎君只怕要冻坏呢。”

“是吗?当时的情形是什么样?我迷迷糊糊地,不是很清楚,甘草小兄弟可以讲给我听吗?”

薛朗顺势问问自己被搭救时的情形。甘草就跟所有热情、猎奇心理重的少年一样,对薛朗被搭救时的情形津津乐道——

四只狗狗,两只留着保护主人,两只去求援。这么聪明、有灵性的狗,谁人不喜欢?谁人不想夸上几句呢?哪个又不羡慕呢!特别是像甘草这样的小孩子,更感兴趣。

薛朗得救的情形被他说得彷如情景再现,听得薛朗又是惊讶又是感动。当初薛朗养狗,一是为了看家护院,二是打发寂寞,养得精心,当成小伙伴儿一般,现在更是救了他的命,以后他会把包子它们当成相依为命的亲人。

心里默默下决定,特意向甘草打听:“甘草小兄弟,不知搭救我的将军是谁?能不能让我当面道声谢?”

甘草笑着宽慰他:“郎君莫急,将军十分喜欢郎君的狗狗,在郎君昏迷的这两天里,一直有过问郎君的情况,说待郎君身体养好之后,要召见郎君呢。”

说到将军,甘草语气十分恭敬,显然十分的敬爱那位将军。只不知甘草口中的将军是不是就是那位平阳公主!

薛朗也有几分好奇,不知这位名垂千古的公主殿下是怎样一个人。从男人的角度来说,薛朗暗戳戳的希望这位公主是位颜值与实力并重的美公主。

也不知是穿越的缘故还是摔的,除了浑身绵软无力,薛朗尤其感觉累,只说这么几句话的功夫,就有疲惫的感觉袭来。不过还有个问题还没解决——

“甘草小兄弟,你说我昏迷两天了?”

“正是。师父说郎君元气大伤,如不是将军赐下上好的老参,郎君能不能苏醒还两说呢。”

甘草对他的将军充满赞叹。薛朗有些不好意思,不止把他捡回来,给他请医生,还给他人参治病,欠恩情欠大了:“这样大的恩情,真不知要怎么报答那位将军才好。”

甘草帮他掖掖被角,宽慰:“郎君身体尚未恢复,且好生将养,一切且等郎君养好身体再说。”

薛朗应了一声,暂时按下心思,赶紧道:“我知道了,这几天,就劳烦甘草小兄弟你照料了。”

“无妨,医者本分,这是我该做的。郎君好好歇息吧。”

“嗯。对了!包子,馒头,豆浆,油条!过来!”

甘草疑惑的看薛朗一眼,见四条狗儿热情的跑过来围着薛朗,表情瞬间崩裂:“郎……郎君,这四只狗的名字是……”

但凡养宠物的,被人问起自己的爱宠,都会十分欢快而又骄傲的给人做介绍,薛朗也不例外,满脸笑收都收不住:“

“这是包子,这是馒头,包子和馒头是狼青,喏,脸圆一些,清秀些的是包子;眉头老皱着,一副苦大仇深脸的是馒头。这是豆浆、油条,它俩是德牧,豆浆的背毛和肚毛颜色浅一些,眼睛更圆,眼睫毛更长,是只漂亮的母狗;油条的背毛和肚毛颜色深,脸长的又英气又英俊,是狗狗中的大帅哥。来,孩子们,跟甘草打个招呼,谢谢他照顾我们!” 

“汪汪!”

狗儿们很给面子。甘草先是一脸懵逼,然后嘴角有些抽抽,古怪的看薛朗一眼,又看看狗狗们,眼神似乎带着怜悯,语气带着不敢置信:“这是包子?这是馒头?”

“错了!反了!这是包子,这是馒头。”

甘草不好意思的笑笑,抓抓头:“郎君是怎么看出它们的区别的?在我看来都一样。”

“我从小养到大的,当然能区别开来。等时间长了你就能分清楚了。是吧?包子!”

包子热情的汪了一声,尾巴摇得好欢快,就算变聪明了,依旧是那么活泼。甘草嘴角再次抽了一下,小声咕哝:“这么神骏的狗狗,郎君为何要叫它们包子馒头呢?多可惜。”

薛朗理直气壮的反问:“你不觉得这名字很可爱、很有个性吗?多衬我家包子。”

甘草看看薛朗,又看看狗狗们,哑口无言。如果甘草接触过现代网络,他一定会明白这就叫世界观崩塌——明明薛郎君是一位和蔼可亲的俊郎君,四只狗狗也是神骏聪慧至极,为何会给它们取如此……嗯,诡异的名字呢?显然,甘草并不明白,逗比的世界常人是无法搞懂的。不过——

“郎君,油条是何物?”

“也是吃的!”

甘草嘴角再次抽了抽,似乎有些后悔问这个问题,赶紧问别的:“咳,郎君,包……包子它们喂食何种食物?这两天,谁给它们喂食,它们都不吃,只一心一意的守着郎君,如此忠心,真真令人感动呢。”

说到狗狗的名字,甘草还没缓过来,还有些结巴。

这心理素质差的,果然年轻啊。薛朗鼓励的看甘草一眼,看得甘草莫名其妙。薛朗自顾自的感叹:“是啊,如果不是有包子它们,我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个问题。还有,包子它们不接受别人的喂食,这样吧,馒头,你们自己出去找食吧。”

薛朗眼睛盯着馒头,狗狗们是变聪明,但聪明到何种程度,薛朗不清楚,不过,可以先从这里试试。

馒头的头歪了歪,似乎在思考,冲着其他的狗狗叫了一声,自己回头,咬咬身上的包,然后望着薛朗——

这是让帮它把狗背包拿下来的意思?

变得这么聪明真是万万没想到!如果能动,薛朗真是恨不得把狗狗们抱在怀里使劲揉一番才罢休,奈何动不了,只能让甘草帮忙,帮狗狗们解开狗背包。四只狗狗都很配合,甘草帮忙的时候就好好的站着不动。

薛朗心中又惊又喜,试着继续吩咐:“如果能抓到野鸡、野兔什么的,多带两只回来。”

“汪汪!”

馒头叫了两声,四只狗狗鱼贯而出。薛朗眨眼,这是听懂了吧?


不管有没有听懂,待会儿看它们回来的成果就知道了。感觉身上疲累至极,再支撑不住,跟甘草打了声招呼,闭上眼睛就昏睡过去。

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薛朗被甘草叫醒——

“郎君,郎君,该用晚膳了。”

晚饭是一碗小米粥,而甘草自己的晚饭,则是糜子馍加一碗大豆萝卜熬煮的汤,汤里有油花,也不至于太素。

这伙食不算好,跟薛朗在现代吃的比起来,更是算得上极差,不过,在这个时代,初唐的苇泽关,看甘草吃得那样满足的神情,显然这样的伙食已经算得上好。

“郎君还要一碗吗?”

薛朗昏迷了两天,除了药汁,吃进去的东西不多,也许是体虚,也许是喝药喝饱了,也不觉得饿,一碗小米粥只勉强喝完就再喝不下别的:“够了,感觉饱了,谢谢你,甘草。”

“郎君客气,如想方便,可唤我一声。”

甘草一勺一勺的喂薛朗吃完饭,帮他收拾好才开始吃自己的。甘草是个细心周到的人,以薛朗目前的状态,吃喝拉撒都无法自己完成,一切都被甘草照顾得妥帖周到。

薛朗心中又羞又感激,这年头除了至亲,又有几人能无怨无悔的伺候人吃喝拉撒的!薛朗与甘草非亲非故,心中的感激,语言已经无法表达。

看薛朗憋红的脸,甘草笑着挠挠头:“郎君莫要多想,你目前身体不便,医者父母心,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郎君好生将养就好。”

面对别人的恩情,嘴上说再多的感激感谢,也觉得肤浅苍白,薛朗默默地记在心里,转而问起狗狗们的情况:“甘草,我睡了多长时间?包子它们回来了吗?”

“郎君睡了半个时辰,包……包子它们刚回来一会儿,还带回来一只野兔,三只野鸡!”

说到包子的名字,还有些咯噔,说到野鸡、野兔,眼睛都在发光,甚至还咽了下口水。

薛朗顾不得别的,只勉力忍耐着心里的惊喜,再次确认:“真的抓了野兔、野鸡回来了?”

也许是薛朗的情绪感染到甘草,甘草也是一脸的雀跃:“真的带回来了!郎君的命令,包……包子它们听懂了!真是聪明的狗儿呢!”

没错!重点就在这里!狗儿能打猎不奇怪,奇怪的是狗儿能听懂薛朗的命令去打猎,包子它们聪明的程度超出想象!会找人求救,能听懂命令带回猎物,更通人性的表现……这个惊喜有些大!这是穿越的缘故吗?

薛朗好想跳起来蹦几下,可惜现在除了脖子能动外,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满脸的开心,笑得见牙不见眼:“包子,馒头,豆浆,油条,进来!”

使尽全力的叫四只狗狗的名字,叫完就虚的开始呼呼喘气也不管。四只狗狗鱼贯而入,嘴里都叼着猎物,薛朗先看它们腹部,都鼓囔囔的,看来是吃饱了。这才放心的去看它们嘴里叼着的猎物——

领头的馒头嘴里叼着一只野兔,走到薛朗面前张嘴放下的时候,野兔居然还是活的,落地蹬腿就想跑,馒头的右前爪一爪子按上去,低头一口咬住野兔的脖子,没咬实,虚咬着,野兔还活着。

薛朗的心情就跟三伏天灌下一罐冰啤似的,透着那个爽,巨大的惊喜,莫名的欣慰,毫不吝啬的夸奖它:“馒头干得好!太棒了!”

馒头缓缓摇摇尾巴,等着薛朗拿走嘴里的猎物。奈何薛朗浑身发软,别说抓一只活着的野兔,就是自己起身都困难,只得试着跟馒头沟通:“馒头,主人我动不了,把兔子交给甘草好不好?”

馒头看甘草一眼,把野兔放下,用两只爪子按着野兔不让它跑,然后望着甘草。甘草满脸惊奇:“刚才它们回来时,我让它们把猎物放着都没听呢,现在居然愿意让我拿走猎物,真真是又聪明又忠心呢。”

薛朗满眼的开心:“那当然,这可是狼青和德牧,你不是主人,它们当然不会听你的,你以为是二哈啊!”

“那是什么?”

“一种井犬!”

“何谓井犬?”

“是一种特别特别二,连主人的命令都不会听,只知道自己撒欢的二货狗狗。先别管这些,甘草,来拿兔子!”

“哎!”

甘草靠近馒头,馒头一直平静的望着他,看他抓住兔子的耳朵,就放开爪子。甘草也不知是太过惊喜还是咋的,兔子腿一蹬,居然没捏住兔子,让它跑了!

“啊!”

甘草惊叫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见馒头闪电般蹿出,身体灵活的一蹿一突,停下时兔子已经安稳的在馒头爪子下挣扎。馒头扭头看着甘草,甘草居然被看得红了脸,十分不好意思:“对不住,对不住,这次一定拿好!”

馒头这才扭头,等着甘草再次拿走野兔。待甘草拿走兔子,才让到一边,一屁股坐下,脑袋趴在前爪上,静静的看着。

甘草抓着兔子,拍拍胸口:“郎君,馒头刚才看我的眼神,让人好生羞愧,馒头太通人性了。”

薛朗十分骄傲:“它是馒头嘛,包子它们的老大哦!”

馒头其实也是一只帅气的狼青,只是额头那块,天生的毛色,耳朵一立起来就像皱眉头似的,不知不觉就成一张苦大仇深的脸,明明馒头是那么冷静自制的高智商帅狗!只能说,上帝开了一扇窗户就一定会把门给关上,不止对人这么绝情,对狗也一样。

跟馒头的冷静相比,同样是狼青的包子显得有些急躁,自己跑过来就把野鸡放下。野鸡脖子处血呼呼地,鸡眼睛还死不瞑目的翻着,看来临死前没少被包子折磨。

包子放下猎物就张着血糊糊的嘴想过来求表扬求抚摸,薛朗赶紧制止它,让它扑上来,基本上一身鸡血是免不了了。包子哼哼唧唧的摇尾巴,小神色那叫个不情愿。这臭狗,还委屈上了。

“包子乖!坐下!”

狼青的服从性是很好的,就算是活泼的包子也不例外,立即就不哼唧了,一屁股蹲儿坐下。打发了包子,看豆浆、油条。它俩抓的都是野鸡,都是被咬断鸡脖子,死得干净利落,没像包子那样,把伤口弄得惨不忍睹。

豆浆这只温柔的小母狗,就比同样是母狗的包子爱干净多了,嘴角一滴鸡血都没有,爪爪和胸口、下巴的毛都弄得干干净净的。

油条是典型的德牧,并不是说变聪明后就能让人亲近,而是更加的专注于薛朗这个主人。甘草从它嘴里拿不走猎物,只要甘草一有拿的表示,它就呜呜的警告。薛朗让它把猎物放到自己跟前,夸奖过它后,再让甘草拿走,这才可以。

狠狠地夸奖了四只狗狗一番,让它们出去小院子里玩耍。薛朗让满脸兴奋地甘草拿走野兔和两只野鸡——

“甘草,你拿上一只野鸡和野兔,给搭救我的将军送去,行吗?”

“好的,郎君。”

“野鸡我们留一只,剩下一只送给你的师父。你师父呢?”

现在不是战时,甘草的师父刘正春刘医令带着大徒弟和二徒弟出去采集药草去了,甘草是小徒弟,留下来照顾薛朗。也幸好现在不是战时,没什么病人,偌大个医寮,也就薛朗一个病人。如今刘正春不在,除了送将军的,剩下的野鸡只能薛朗、甘草两个享用了。

听到有肉吃,甘草满脸雀跃,很是积极:“郎君好好休息,我这就帮郎君送去,很快就回来。”


薛朗笑看着甘草跑出去,心里默默计算,看来他所在的医寮与军营相隔不远。仔细想想,平阳公主还在镇守苇泽关,那也就是说,大唐的天下还不算彻底平定,各路所谓的义军还在作乱!最理想的居住地,自然是首都长安,但兵荒马乱的——

记得看过的资料,各路所谓的义军,兵员不足的时候,都是到处抓壮丁补充来着,就算有包子它们,对上军队也得玩完。万一被哪路所谓的义军抓了壮丁那就悲催了,上路有危险啊。

不记得有历史记载苇泽关被攻破过,算是个安全地方。只是这里是军营,他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要怎么留下来呢?

薛朗皱皱眉,默默沉思,想着想着,最终抵不过身体的疲惫,昏昏睡去前也没想出个头绪来,太平盛世过久了,突然穿到这种兵荒马乱的世界,要做什么计划还真是困难,且走一步看一步吧,抓紧时间给自己编一个身世来历才是最紧要的。

薛朗结结实实的睡了一觉,再次被甘草叫醒的时候,已是傍晚,点上了蜡烛,旁边托盘上还放着一碗温度适宜的鸡汤,油都撇干净了,看着应该会好喝,被甘草扶着喝了一口——

一股土腥味儿充斥着口腔!

果然事物不能只看表面。

薛朗眼睛乱转,眼角余光看看甘草,又看看撇干净油的鸡汤,犹豫了两秒,勉强咽了下去!

薛朗是很会烹饪的。无他,因为女朋友是个大吃货。女朋友学业忙,薛朗这个闲人自然就成了研究厨艺的人。薛朗做饭,然后等女朋友一起开吃的时光,载满了他许多甜蜜温馨的回忆。

“甘草,这鸡汤谁煮的?”

甘草笑得有些腼腆:“郎君,是我煮的。可还能入口?”

薛朗内心默默泪流,在打击小朋友和昧良心说假话之间选择了后者,昧着良心说瞎话:“还可以,不过跟以前习惯的做法有点不同,等明天你做的时候我们讨论一下,试试别的做法。”

甘草十分不好意思:“医寮原请了一位大娘做饭的,只如今医寮无病人,大娘便家去了,平日师兄煮的多些,我做的少。”

薛朗秒懂,想想刘医令吃甘草做的饭菜的时候,不知是否跟他心有戚戚焉?还是不要打击小朋友。

用了一碗不美味的鸡汤,天已黑透,甘草收拾完毕,扶着薛朗简单的洗漱,刷牙在自己能动前是别想了,只能用盐水漱漱口。

晚上睡觉的时候,甘草就跟薛朗一个屋,两人一左一右的打地铺。唐朝还没床呢,睡的地方是用木板铺就的,比地面高约五厘米的台子,包子它们睡在薛朗脚边。

穿越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因为有包子它们,境遇比预想的好,当然没在现代那么便利,但也算开了个好头,薛朗挺满足的。初到贵境,一切慢慢来就好,急躁只会坏事。

穿越的第二天,能动弹,能翻身,还能下地走路了,就是容易感觉疲累,依旧在喝黑乎乎的药汁;穿越的第三天,行走坐卧已经恢复正常,就是体力不济,耐不住疲累,药汁依旧在喝,生无可恋脸! 

连续三天徘徊在即将苦死的边缘,薛朗跟甘草的“战友”情谊倒是步步高升。没办法,怕苦是薛朗的弱点,任谁被人这么花式围观弱点三天,也会升起一种破罐子破摔的自暴自弃感,反正最弱的一面都被看到了!

甘草是个很聪明的少年,品性却十分纯良,是被刘正春医令捡回来的孤儿,打小就跟在刘正春身边学医。刘正春是平阳公主府里招募的供奉,医术高明,特别善于处理骨伤、外伤,从平阳公主起事起就一直跟随到现在。

从甘草的嘴里,薛朗打听到救他的确实就是平阳公主。别的更多的讯息,薛朗就没再打听。他于甘草而言,只是陌生人,再投契又如何比得上甘草心目中深受敬爱的平阳公主。

古人也不是傻子,特别苇泽关还是个军事关隘,对薛朗这样的陌生人,又怎么可能没有防备。指望经过几天的相处就能让人把老底交给你,嘛,这样的美梦,连想想都是多余。

薛朗只是想确认救命恩人的身份,确认所处的环境,并没有什么坏心思,打听太多,如果引起什么误会,反而不美。

薛朗从十六岁开始支撑门户,辍学供养双胞胎姐姐薛晴上学,不是八面玲珑之辈,但也靠自己结下了许多善缘,他的朋友,从老到幼,从男到女都有,可谓交游广阔。于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处理,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心得。不管古今,人性区别不大,于人情一道来说,有些原则是古今通用的。做人该知分寸才是。

穿越的第四天——

甘草的师父,刘正春刘医令回来了!

刘正春是个干瘦的小老头儿,留着胡须,年纪约五旬左右,虽然须发灰白,但脸色红润,精神矍铄。

刘医令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薛朗这个目前唯一的病人,一番望闻问切后,宣布了一个薛朗来说是普天同庆级别的好消息——

可以不用再喝苦得要死的药汁了!

听到这句话,薛朗整个人都亮了,神采奕奕:“医令说的可是真的?不用再喝药了?”

刘医令摸着胡须颔首:“薛郎君尚年轻,正值壮年,不需要进补太多盛阳之物,补多了反而伤身。明日让甘草给郎君做个人参炖鸡,吃上两天即可正常饮食。”

“多谢刘医令。”

“郎君客气。”

刘医令还需去整理收回来的草药,手头事情还多,看过薛朗就急忙走了。

薛朗不用再喝药,神情一看就是心情倍好儿,笑着跟甘草说:“我感觉我已经恢复得能打飞一头牛了!”

甘草一脸的“郎君你又逗我”,笑嘻嘻的取笑薛朗:“打飞一头牛,郎君怕是不成,不过,把十头牛吹上天,郎君定能做到。”

薛朗摆出大马金刀的架势:“既然甘草如此相信我,成,给我找十头牛来,我试试。”

“郎君!”

甘草再次认输。

薛朗如今已恢复的行动自如,看刘医令这么忙,也不好意思再“霸占”着甘草,便把甘草也打发去帮忙

甘草有些犹豫:“郎君,将军命我照顾好郎君的。”

“可是我已经恢复自如了,你放心的去帮忙,对了,有空帮我问问你们将军啥时候接见我。”

甘草想了想,拿定主意:“那好吧,郎君如有需要我的地方,尽可来寻我,我就在隔壁的院子。”

“没问题!快去吧。”

甘草去了隔壁帮忙,小院里就只剩下薛朗和它的四只狗狗。把狗狗们撒去院子里撒欢,薛朗静静的盘腿坐在地板上,望着蔚蓝的天空和低矮的院墙出神。

他是被平阳公主带着属下出去巡逻时捡回来的,也就是说,他的救命恩人是平阳公主。这位公主作为苇泽关的守将,麾下军队军纪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在这个乱世里,十分受军民们的爱戴和信任,皆以将军称呼她。

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在现代的时候接触最大的官儿也就是个乡长、镇长什么的,连县长都没见过,更别提公主。所以——

#救命恩人是公主,要怎么表达感激之情?在线等,急!#

#要去见公主,作为不能被看穿来历的平民,要怎么伪装呢?#

#论穿越人士如何伪装土著?如果被看穿会被切片吗?#

……


薛朗刚过二十五岁的生日,高中毕业那年,因家庭变故,父母双亡,有个双胞胎姐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从小学画画的薛朗打消参加全国艺考的打算,转身就投奔到打工大潮中去。

他人勤快,头脑聪明灵活,干活儿手脚利落,头两年在火锅店打工,吃住都在店里,攒下的钱除去姐姐的学费、生活费,还结余了一小笔。转头辞去火锅店的工作,学人搞农业种植,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来上百亩的承包农田,事业也算有小成。

一开始虽然有磨难,但一切也算顺利,甚至找到了自己喜爱的女子。也许是老天见他日子过得太顺,他正憧憬能结婚生子,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他最心爱的女子。

未来岳父看他太痛苦,便带着他去骑行。身体的极度煎熬与劳累后,精神的空虚与痛苦似乎也无暇顾及,渐渐地,他爱上了这项运动。每年都会抽时间骑行上一两个月,穿越的时候,正是他从地里回家,准备去看未来岳父,整理一下东西就开始新一次的骑行,结果,一下就给他整唐朝来了。

从女友车祸身亡的伤痛中走出来后,薛朗学会洒脱乐观的看待人生,努力让自己活好,变着花样的让自己活开心是他最大的追求。

现代他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只有一个双胞胎姐姐薛晴。而薛晴那个人,历来只有她坑人,没有别人坑她的余地,薛朗也有留给她尚算丰厚的金钱和资产,一点都不担心她,何况身在唐朝,除了穿回去,明显也担心不上。

薛朗一共五个包,三大两小。大的背包,一个装着衣服、药品,一个装着自行车零件和餐具;还有一个全是种子。两个小包,一个是食物,一个是各种零碎东西。

把所有的东西整理整理,在古代算得上值钱的是一盒子彩色玻璃做的十二生肖和两个玻璃苹果,这本来是准备送给未来外甥女的,小女孩儿喜欢收集玻璃的东西。

但这个明显不能这个时候拿出来送人。他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了解平阳公主的为人,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拿出来,只会招祸,他不想去考验人性。倒是装食物和零碎东西的包里,薛朗找出了适合做见面礼的东西。

幸好是还没开始骑行的时候,带的东西零碎又多,要是已经开始骑行,那礼物的事情真是能让薛朗头大。

装食物的包里,有他从农村买的农家自制干挂面,老岳父喜欢吃,给他带的;阿尔卑斯奶糖、徐福记的酥糖是给小外甥女带的;红糖、白糖、巧克力、葡萄干,还有方便面,这些是为路上准备的。方便面包装不好解释,干挂面包装的纸上没任何字迹,倒是挺方便用来送人。糖和巧克力这些,拆掉包装也好糊弄。

如果只送吃的,似乎有点拿不出手。薛朗又翻了翻自己的东西,翻出两把军刀,他一共有五把刀,长的开山刀一把,军刀四把,两把绑在他腰带上,两把是留作备用的。这些军刀是大舅子从军队里给他弄来的,质量在现代算得上绝顶,只不知在古代咋样,不过应该比普通货色强吧?就是不知道跟最强的皇家制品相比如何。

犹豫了三秒,薛朗连刀带鞘的选出一把,这种多功能军刀,古代肯定没有,如果比不上皇家制品,咱就以功能设计取胜!见面礼的话,这些就足够了。

那么,要怎么才能在古代生存下来呢?

被人捡回来,给吃给喝给药,身体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厚着脸皮白吃白喝白住,现在身体已经棒棒哒了,薛朗可不好意思再继续白吃白喝白住。但是,离开这里,兵荒马乱且不说,他身无分文,又能去哪里?

生存是个大问题啊!

薛朗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豆浆叼着自己的刷毛刷跑过来,啪叽一下躺倒,等着薛朗刷毛,这是它最喜欢的活动。

薛朗一边给豆浆刷毛,一边想。刷完豆浆刷包子,然后接着馒头、油条,把四只狗狗的毛豆梳得蓬蓬的,终于想出注意。

从背包里翻出速写本、铅笔、尺子,开始回忆以前在网上看过的复原图纸——

怎么感觉记忆这么清晰?!不仅所有构造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连当时看的网站网址都记得!他的记忆力这么变态?!

薛朗被惊得一愣一愣的——

活了二十五年,智商一直处于常人水平,他的优点也只是比常人努力、刻苦些,过目不忘什么的,从来没有过。所以,现在这种变态的记忆力……是穿越的附赠品?

想不出个所以然,薛朗干脆的丢开,记忆力好是好事。万一以后有机会在李渊、李世民父子面前装个逼,说着说着突然想不起了那才惨呢。

薛朗拍拍胸口,欣喜的接受过目不忘的设定。

有了变态的记忆力,薛朗画起图来简直有如神助,三视图画的那叫一个漂亮,如果让当初教他的网校老师看到,肯定会夸他。

薛朗这人好学。学历虽然只有高中毕业,但学识却不仅止于此。人嘛,只要想学,以现代的环境,有的是渠道学。就算是最忙最累的打工那两年,他都没中断学习,后来自己干事业,空闲时间也几乎贡献给了学习。唯一的缺点就是学的不系统,几乎是什么感兴趣就学什么。

画好把图纸收起,就等着公主将军召见。抬眼就见甘草走进来,胳膊上拎着一个筐,框里是三个陶碗。果然,甘草笑着打招呼:“郎君饿否?请稍待片刻,哺食很快就好。”

古代只吃两顿,早饭叫朝食,晚饭叫哺食。这会儿要吃的是晚饭。甘草一边把陶碗从篮子里拿出来,摆在灶台上,一边道:“我刚去将军府,这是将军府赠予的哺食。咱们不用做,吃现成的。”

灶台被甘草擦得十分干净,这小子厨艺虽然不咋地,人却勤快、爱干净。灶上是冷的,灶旁边有个炉子,炉子染着火,炉子上有个陶锅,鸡汤的香味儿扑鼻而来。

“只我们两个吃吗?刘医令呢?”

“师父和我师兄在隔壁吃。”

摆好哺食,一人一个案几分坐而食。甘草从将军府拿回来的是两碗面条加一大碗萝卜炖羊排的汤。

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甘草忙着呢,不趁着吃饭时间把话交代完,饭后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

“郎君,我去问过将军府的人了,将军听说郎君身体复原,明日申时召见郎君。”

薛朗有些茫然:“申时是几点?”

“申时就是申时,何谓几点?”

薛朗眨眨眼,不问甘草了,干脆自己掰手指头算——下午三点到五点是申时。


甘草离开的时候,薛朗麻烦他帮忙带三个可装礼物的礼盒回来。比划了需要的大小后,甘草爽快的答应后便离开去隔壁帮忙去了,薛朗留在家里继续整理东西。

把准备做礼物的东西,该拆包装纸的拆包装纸,该装袋的就找出保鲜袋装好。从装杂物的双肩背包里摸出钱包、手机——

为免骑行时候不注意把钱包、手机丢了,薛朗没有随身携带的习惯,都是装背包里背着,只是取用时候稍麻烦些。

手机还能打开,还剩一半的电池。拜现在变态的记忆力所赐,手机里装着的东西,薛朗都记得一清二楚。

心情复杂的翻了翻手机相册,轻轻在女友的照片上亲了一下,又细细看了照片里笑得可爱的薛晴,调到相机,录制视频——

“我叫薛朗,二十五岁。这里是大唐武德五年春的苇泽关,三天前我穿越到这里,被驻守的平阳公主所救。我只在历史书和各种资料上看过这个时代,怎么生存真是一筹莫展。趁着手机里还有一半的电,我打算每天录制一段视频,等将来我死了就把手机做陪葬品,如果将来有考古人员发现这个手机,希望好好善待我的遗体,也希望这段视频能对考古有帮助。如果是盗墓贼……画面太美不敢想了,我还是希望被国家发现。就这样!”

录完就关了手机,尽量保存电量。只不知将来这个手机有没有被发现的机会,如果有,会对研究历史有帮助吗?真是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薛朗已经放开胸怀,决心在古代安居下来。这个手机,也许不会有人当回事儿,觉得是哪个盗墓贼遗落在墓里的;也许会有脑洞大的决心研究一下呢!想到无数的可能,薛朗居然挺开心的。

钱包里装着两千块钱,还有证件,银行卡,与薛晴、女友的三人合照——

还记得拍这张照片的时候,薛晴说,他们家人口已经很少了,应该拍张大合照显得热闹些,钱包又装不了两张照片,一张大合照,完美的安抚了女友和薛晴。

薛晴那捉狭的样子犹在眼前,如今,却只剩他孤身一人,这张照片倒成了薛朗唯一的慰藉。细致的摸摸照片,小心的收好,才接着整理东西。

背包两边的侧袋,一边一个装着两个扁的小酒壶,装的都是薛朗自己酿的麦酒和葡萄酒。薛朗喜欢喝酒,也喜欢自己酿酒,这个习惯是跟亡父学的,不止他,薛晴也挺能喝,都是被亡父培养出来的。

薛朗现在的身体还不能喝酒,只打开盖子闻了闻,算是解解馋。

剩下的就是纸巾、钥匙、名片夹、洗漱用品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最宝贵的就是纸巾!

这在薛朗能下床的那天就见识过了,薛朗拒绝回忆茅厕里可怕的厕筹。为菊花着想,纸巾就是宝贝啊,必须合理的、好好地使用,节约纸张,从我做起!

……

把东西理了理,将近天擦黑,甘草回来了,带回来三个木盒子。盒子的样式就跟古装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食盒差不多,大小完美地符合薛朗的要求。

每个盒子有三层。薛朗把吃的分散开装,把图纸、匕首也装入盒子。鼓囊囊的包瘪了一大半,装满木盒子,不过就剩下零碎几颗奶糖、酥糖。薛朗看看甘草还带着稚气的面庞,把剩下都给他——

“郎君这是什么?”

甘草好奇的拿在手里研究着。

薛朗笑道:“吃的!糖,尝一尝?”

甘草点点头,立即拿起一颗奶糖塞嘴里:“好甜,有一股奶香味。”

“好吃吧?”

“好吃!我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糖,”

说着,小心翼翼的把剩余的奶糖装进腰间挂着的荷包里,表情有些腼腆:“我给师父、师兄留一点,这样美味的糖,他们也没吃过呢。”

刘医令收了个好徒弟!

薛朗看看他布满稚气的脸庞,拍拍其中一个装吃的木盒子:“这盒就是送给你师父的,给你的几颗你就自己留着吃吧,也没几个。”

甘草笑着抓抓头,不置可否,倒是对薛朗打算送礼给他师父表示了反对:“我师父不会收郎君的礼的,救郎君的是将军,我们师徒做的不过是医者本分。”

薛朗笑着拍拍他:“我自然知道大恩人是将军,但是,没有你们师徒的照顾,我又怎么能康复的这么快,对不对?这些东西不值什么,我现在身无长物,只能聊表心意。你们不要是你们的想法,作为被照顾的人,我自然也有自己的想法,对不对?”

“可是……”

甘草刚想说话,就被薛朗打断:“没有可是!这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子就不要多嘴了!”

甘草瘪瘪嘴,说不过薛朗。

薛朗把礼物装好,检查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突然想起在现代有名片,古代也有名刺的说法。

去拜访公主需要准备名刺么?

问甘草,甘草这孩子脾气好,都不计较刚才被薛朗打断,提醒道:“郎君有名刺自然好,明日先投名刺,再行拜访也是礼数。”

薛朗点头,回忆以前去参观博物馆里展出的名刺,是用红纸写的。可谁会随身携带红纸呢!

只能找甘草寻要。甘草倒是爽快,说是他师父那里有红纸,去给薛朗要一张过来。

红纸很快被甘草拿来。

薛朗看了下纸张,是麻纸,纸质略软,用来写钢笔字,只怕一不注意就要挂破纸张。略一沉吟,想起装衣服的背包里有一件新买的衬衫——

每次去看女友的父母,薛朗都要穿得精神整齐些,但凡有点邋遢颓废的样子,俩老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会担心他。

为了让俩老放心,知道他确实已经从失去女友的打击中走出来了,每次薛朗都衣冠整洁、精神抖擞的去。

请甘草去帮忙找把剪刀来的功夫,薛朗翻出新买的衬衫,抽出里面的硬纸板,腾空名片夹,等甘草把剪刀拿来,大致裁剪一下,裁好硬纸板,把红纸贴上去,然后,翻出钢笔,略一沉吟,在四个边角画上简单素雅的花边,开始写名刺——

对了!像他这样的年纪,在古代是要有表字的。

该取什么呢?

薛朗……朗……晴朗……晴……太阳……阳……日……呸呸!

阳字可取,还差一个字。他上有一个姐姐,在家里算最小的,可用幼字,就叫幼阳。薛朗,薛幼阳,也算朗朗上口。

薛朗既不是公主殿下的属下,也不是什么官员,名刺只相当于介绍自己,没写太复杂的东西,只写了名字、表字、籍贯。文化程度,薛朗没功名,没写。

甘草一直安静的围观,等他写好名刺,才开口道:

“郎君的字真好看,不过,这是什么笔?为何写出来的字,笔画如此的细?还有郎君写名刺的纸,为何如此厚,如此硬?”

书画不分家,薛朗学画的时候,教他画画的老师,为了锻炼他的审美,书法作品也让他赏析了不少,加上变态的记忆力,繁体字难不住他。后来感兴趣,还练过一段时间的硬笔书法。

“这叫钢笔,是佛郎机那边惯常使用的笔。纸张嘛,制造的工艺和原料跟你们的纸不一样,所以有差异。”

甘草点点头,敬佩的看着薛朗:“郎君懂得真多。”

薛朗笑笑,没说话。

准备好一切,天时已晚,两人分别洗漱就寝。


清晨天刚蒙蒙亮,薛朗还在做梦,脸上有个湿热的东西舔来舔去,都不用睁眼,直接伸手推开:“包子!”

“汪!”

哦,这声音,还有豆浆啊!不过,这下不止薛朗,连甘草都醒了!

“郎君,可是有什么不适?”

甘草揉着眼睛坐起来。薛朗躺着伸个懒腰,奋力推开包子和豆浆,爬起身:“没事,是这四个家伙看我好了,要我带着出去散步呢。”

油条已经兴奋的在门口走来走去,看薛朗起来,“汪汪”了两声,还欢快的蹦跳了两下,表达它想外出的渴望。连一贯淡定的馒头君,也站在门边望着他,只是表现不像油条那么急切。

甘草恍然:“原来如此。那前两日是因为它们知道你身体不适,故而不闹你起来吗?”

薛朗开心又骄傲的点头:“应该是这样吧。”

“真是灵犬,好通人性。”

“太聪明了,偷个懒都不成啊。”

薛朗嘴上抱怨,起来的行动却十分干脆。甘草也跟着起身,特意交代薛朗:“郎君体弱,可要注意别着了风,穿厚实些,如果感觉疲累就要休息。”

“行,记住了,谢谢小甘草。”

甘草笑着摇摇头。薛朗穿好衣服,把四只狗狗各自的狗背包都给它们背好,跟着狗狗向外走。这还是他穿来大唐后第一次踏出大门。

医寮是很宽敞的,两幢三进的院子,中间有道小门连着,全都是医寮的范围。薛朗遵医嘱,慢慢的走,任由活泼的包子和快被关疯了的油条在前面疯跑。

馒头不紧不慢的跟着它俩,不时回头看看薛朗,似乎在关心他是否跟得上。温柔的豆浆就跟在薛朗左右,小跑两步,又折回来,挨着薛朗腿边走一会儿,时刻跟在薛朗身边。

薛朗摸摸豆浆的头,喊包子、油条不要跑太远。喊完打量四周,医寮离军营很近,不过几百米的距离,说是军营,也不过是一排排整齐平房,占地颇广,门口有人站岗,天刚亮就听到里面有操练的声音传出来。

不想引起什么误会,薛朗控制着狗狗们别靠近,只自己陪着四只狗狗在附近溜达了一会儿。

这里确实山高林密,跟现代比起来,环境好得不是一点半点。隔着大片大片的农田,远处隐约可看见有许多房子,不知是不是一个村庄。

村庄旁边有条小河,看样子是从山里流下来的,环境真的很好。不像现代,这片地区人口密集,早就没有这样好的环境风貌。

看站岗的军士往这边看了好几次,薛朗干脆把狗狗们叫回来,回到医寮的院子,掏出狗背包里的玩具,开始苦逼的巡回游戏时间——

给馒头扔网球!

给豆浆扔绳结!

给油条扔飞盘!

给包子扔骨头玩具!

养宠物就是这么痛并快乐着。曾经有个在网上认识的狗友说过,自从养了狗,懒觉是什么感觉都忘记了!

薛朗这里扔得苦逼,倒是把回来做朝食的甘草乐了个够呛,看薛朗刚扔出去一个,另外一个已经咬着玩具跑回来求再扔,笑得打跌。

薛朗默默翻白眼,可谁让他作死的养狗一次养四只呢。自己养的狗,含着泪也要尽到养狗的责任和义务。

薛朗累出一身汗,看甘草看得兴致勃勃,一脸好奇,毫不犹豫的把人拖来一起丢玩具,把性情最好的馒头和豆浆分给他,让他也体验一把人体投球机的酸爽。

不过,显然,人家不觉得苦,扔完了还表示很有趣,狗狗们太可爱了。

薛朗:“……”

所以,薛朗会觉得累,一定是身体没恢复,对吧?

甘草去准备早饭,薛朗烧了一盆热水,好好地梳洗了一番。跟甘草打了个招呼,拎着一个木盒子,转身去隔壁院子。

隔壁的房子里,堆了许多草药,刘医令带着一场年轻人,穿着短褐,正在收拾整理。

见薛朗过来,连忙道:“薛郎君怎么到这里来了?老夫等正收拾药草,灰尘纷扬,莫要过来脏了衣物才是。”

薛朗放下木盒子,抱拳行礼:“刘医令事务繁忙,晚生也就不绕圈子,长话短说。这几日,承蒙刘医令诊治,得以恢复健康。晚生心中感激,奈何远道而来,身无长物,只能送些外地来的吃食,聊表心意,区区薄礼,还望医令收下,莫要嫌弃才是。”

说完,提起木盒,放到身前。刘医令怔了一下,就要过来,薛朗连忙摆手:“刘医令事务忙,不用过来。东西晚生放在这里,您注意收就是,晚生先告辞了,待刘医令有空晚生再来拜访。”

说完就转身回了隔壁的院子。

许是收了薛朗的礼不好意思,早饭的时候,刘医令带着大弟子一起过来跟薛朗、甘草一块儿吃。

刘医令也不矫情,笑眯眯的道:“郎君所送的面条、糖等物,是十分难得之物,对伤者颇有裨益。本不该收郎君的礼,只是太难得,或有那失血过多的伤员,糖乃补血之物,老夫就厚颜留下了。” 

刘医令要留下来,遇到重症病人的时候,给他们服用,没有半分给自己留着的私心。

这样的仁心,让薛朗佩服万分,不由想起在网上看过的一句话——

夫医者,非仁爱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虽然不可能所有古代的医生都是这样人品过硬的人士,但眼前的刘医令却正好是这样的人。

有时候,薛朗会想,为什么古人能那么坚持原则?相比起现代许多人的利己主义,古人里有许多是尊崇利他思想的。

儒家、墨家、医家等等,倡导利他主义的言论,比比皆是。一代又一代,为了所坚持的,前仆后继。正是这一代又一代的坚持与付出,才会有我们后世的巍巍华夏。

“薛郎君!”

出神的薛朗被刘医令的大弟子叫回神。薛朗这是不知不觉的又犯了宅男思维发散的毛病。

刘医令的大弟子名叫程半夏,二十来岁,比薛朗略小几岁,已经成家,家就在苇泽关这里,

别看人家年轻,可人家已经娶妻成家,相比之下还是孤身一人的薛朗,总有种“我是弱鸡”的自卑感,穿越前还是小鲜肉,穿越后瞬间就变老腊肉。

这心理落差,有点大。薛朗想静静。什么?你问静静是谁?不认识。

程半夏性情温和,说话慢条斯理的,脾性很好的样子:“家师问郎君,可有婚配?”

薛朗不好意思的拱拱手,诚实的道:“曾有过未婚妻,不幸亡故,所以没有成婚。”

听到薛朗尚未娶妻的说法,刘医令和程半夏两人都一脸同情的看着薛朗,看得薛朗莫名其妙!

甘草道:“我师兄今年二十一,长子已经四岁,次子两岁,尚有个襁褓中的幼女。”

单身狗兼老腊肉薛朗感觉受到一万点暴击伤害!


“郎君你怎么了?”

吃完早饭,刘医令笑眯眯的带着程半夏跟薛朗告别,回隔壁继续忙碌去。这些为战时准备的药草,足够师徒几个忙上十来天。

薛朗盘腿坐着叹气,就像一朵焉了的喇叭花,惹来甘草小朋友的关怀。薛朗叹口气,朝他摇摇手:“没什么,我只是受到暴击伤害,正在回血!”

“啊?”

甘草没听明白。

薛朗抬头望天:“血槽已空,急需奶妈、萨满!”

“什么?”

可怜的甘草更糊涂了。薛朗摆摆手,没有解释的意思。甘草抓抓头,提醒他:“郎君不要忘了申时要去面见将军。”

“知道了!”

甘草收拾桌子,洗碗去了。

薛朗叹口气,振作起来,去包里翻衣服。

包里的衣服,多数都是秋冬的,本来是打算送回家去,换薄一点,方便出行的衣服来着,结果还没换呢,人就穿越了。在这个没有厄尔尼诺现象的古代,这些衣服这段时间穿正合适。

在包里翻了翻,找出保暖内衣、衬衫、毛衣、西装外套、休闲裤,外加一件毛呢大衣。薛朗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儿,穿这么一身,看着英挺逼人,气质挺拔。

甘草看得满脸羡慕:“这么一身衣裳,虽然怪异,郎君穿着却十分好看哩。”

薛朗好心情的大笑,纠正他:“你也是男人,来,哥哥教教你,夸男人不能说好看,要说英俊帅气。”

甘草嘿嘿笑着抓抓头。

收拾停当,把狗狗们安排好,申时还差一刻,有马车来接。甘草帮着薛朗把木盒搬上马车,同薛朗一起上了马车。

“到了!”

在车把式的提醒声中,薛朗和甘草掀门帘下马车。薛朗抬头,朱红的大门,门头上挂着将军府三个大字,门口有士兵站岗。

站岗的士兵显然是认识甘草的:“小甘草,所来何事?”

甘草抱拳行礼:“劳烦刘大哥通报一声,甘草带着建康薛朗来了。”

军士点点头,望向薛朗:“这位郎君可有名刺?”

薛朗连忙递上名片夹。这个名片夹是他逝去的女友送的,黑色合金,皮质的封面,薛朗一直用着,爱护的很好。

军士显然没见过这种洋玩意儿,疑惑的目光投向薛朗,薛朗微笑着上前,做了个打开的示范,露出里面写着名字的纸片,军士这才明白,对待薛朗的态度,莫名客气了许多:“薛郎君请稍待,某这就去通报。”

“谢谢,麻烦军士。这里是在下准备的一点薄礼,礼单在此,区区薄礼,不成敬意,只是聊表在下的感激之情,还请将军见谅。劳烦军士转告。”

“郎君客气,某一定转告将军,请稍待。”

军士转身进去,不一会儿就出来:“将军已在府中等候薛郎君,郎君请。”

薛朗抱拳表示感谢,跟着军士进门。

进门后,就有人过来把甘草引走,只剩他一个跟着军士继续往里走,比起薛朗在现代参观过的唐代园林,这小院子简直可以说朴素得简陋。

穿过院子,很快到一道门前。

军士立即止步,薛朗一直注意着他,也跟着止步。军士低头抱拳行礼:“知书姑娘,建康薛郎君来了。”

薛朗也跟着低头,不好乱看,免得被人当成登徒子打出去。只听见一把清脆的女声道:“麻烦刘军士,你且去吧,薛郎君由我带进去见公主。”

“喏。”

军士低头出去,那位被称作知书姑娘的女军士过来:“薛郎君是吗?请跟奴家走。”

“麻烦姑娘。”

跟着女军士穿过走廊,到得正堂门前,知书姑娘示意薛朗在此等着,她进去通报。薛朗默默站着,听到里面一道略显低沉沙哑的女声道:“请薛郎君进来。”

然后,女军士再次出来:“薛郎君,将军请你进去。”

把薛朗带进去。

薛朗按照甘草教的,低头抱拳弯腰行礼:“海外游子建康薛朗拜见将军阁下。”

略显低沉沙哑的女声道:“薛郎君免礼,请坐下说话。”

一个侍女打扮的少女拿了个垫子出来,放在右边的位置。薛朗跪坐在垫子上,才抬头看清屋里的情形——

宽敞的木屋子,一位穿着素白男子绸衣的女子跪坐在上首,背后放着一块屏风,前面是一张案几。而跪坐在屏风前的,想必就是那位名震古今的奇女子——平阳公主。

公主的面庞十分美丽,秀眉杏眼,五官比常人白皙,虽做男装打扮,也难掩丽色,一双眼睛又清又亮,让人印象深刻,看年纪与薛朗相仿,举手投足间,气场强大。

不笑、不说话的时候,感觉有些清冷,气质卓然。只那么随意的跪坐在那里,就让人不敢有分毫轻慢,似乎对她说句玩笑话都会冒犯她,不敢有丝毫懈怠。

御姐!美丽又有气质的御姐!

薛朗只扫了一眼,这位公主殿下的气场十分强大,明明仪态恬淡,姿态从容优雅,却让旁人不敢懈怠,薛朗也情不自禁的正了正身形,挺直脊梁。

在平阳公主的下首,左边坐着一个留着络腮胡,五官深刻,明显不同于汉人相貌的中年男子,右边是一位穿着湖水色男装的黛眉凤目的秀美女子。

三人面前都有一张案几,案几与案几中间,相隔了起码有一米。

在屏风旁边,有个侍女打扮的女子,女子旁边摆了放满东西的案几,案几旁边有个小炉子,炉上温着一个水壶,女子不时从案几上拿东西放入水里,似乎在煮东西。

“听说薛郎君祖籍建康,祖上迁居海外,不知是海外哪里?”

才落座,平阳公主就开口问道。

薛朗抬头,满脸严肃——

反正说了你们也不知道,编吧,编完拉倒!

于是,薛朗道:“是一个叫拜占庭王朝的国家,该国所处之地,也像我大唐一样是一块极大的大陆,那块大陆叫欧罗巴。”

说完,特意看一眼三人的表情,除了平阳公主表情太淡然,看不出所以然外,另外俩人都有有一霎那的茫然。茫然就好,要是了然那就该对暗号了。

络腮胡开口问:“不知距离大食多远?”

薛朗望向络腮胡:“不知这位官人如何称呼?”

“某家何潘仁。”

何潘仁,平阳公主当年起兵收编的义军首领之一,是一名胡商。难怪今天会有他作陪,大约是找他来辨别薛朗的来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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